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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家庭暴力说“不”
发布日期:2011-02-23  来源:妇联  浏览次数:  字号:〖

案例:李某某,结婚已有15年,长期受丈夫殴打,左眼曾因丈夫殴打导致严重残疾,现在女儿14岁了,近日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县妇联,询问我们她不要家里的一分一厘,怎样才能离婚?来访者是位老实本分的农村妇女,长期受到丈夫的压迫使这位30多岁的妇女看上去像50多岁的老人。我们看得出,对丈夫的暴力从不敢说“不”。

分析:受害妇女发生家庭暴力是可以采取如下几种途径:一是请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所在单位予以调解、劝阻;二是向当地妇联组织投诉,通过妇联组织的协调、督促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可以拨打110;四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次积极和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共同商榷最有效的解决办法。建议李某某到县法院起诉离婚,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无偿提供法律援助。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案件。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女人的名字不是弱者,希望我们的女同胞们面对家庭暴力时勇敢地说“不”!

(金坛市妇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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