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我随母亲来到继父家中,并随了继父的姓,继父另有一个比我大2岁的儿子,却一点也不嫌我。从6岁到11岁,我在继父家生活了5年。今年,母亲与继父又离婚了,我因为受不了母亲的暴躁脾气,当她跟继父分手时我想跟继父一起生活,不料一向对我关怀备至的继父很明显的拒绝了我。现在我要上中学了,母亲只拿一点内退工资,恐怕没有钱供我上学。为此,我找到了生身父亲,要求他履行抚养我的义务,生父以不是他家的人为由,拒绝抚养我,我想再去找继父,可是一想到开口要钱心里就没底,我现在的姓还是继父的姓,不知道这种情况下继父该不该再抚养我?
案例分析 你与继父的关系,不是自然血亲,而是依附于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之上的一种法律意义上的父子关系,所以你母亲与继父离婚之日,便是你与继父的父子关系解除之时,既然父子关系也不存在了,他也没有继续抚养你的义务。这种情况下,你提出抚养要求,他若答应,那是他的情义,若不答应,也于法有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司法解释还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如果你生父硬是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话,你再把原姓恢复过来就是了。 (金坛市妇联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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