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黄镇妇联成功调处一起赡养纠纷案子。原告芮某因为年轻时脾气暴躁,经常对一子一女及妻子实施家庭暴力,造成子女和妻子不愿意和他一起生活,他一人独居已达10年之久。近些年,由于年事已高,患上了气管炎等疾病,前阶段住院除保险外花去一千多元钱,他自己已经无力承担。住院期间为医药费和子女在医院因为话不投机大打出手,派出所和村委多次上门调解,儿子和女儿都不愿尽赡养义务。芮某出院后一纸诉状把儿子和女儿告上法庭要求子女尽赡养义务。接市法院委托调解函后,镇妇联和市法院诉调办的人员以及村委多次找芮某的儿子和女儿谈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且请芮家德高望重的长辈出面调解,芮某儿子和女儿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承担医药费尽赡养义务,并达成协议,以后每人每月支付100元抚养费,除保险外的医药费两人分摊。(溧阳市妇联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