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正常工作的时候每月收入将近4000元(还不包括加班费),合同约定的工资是2500元。现在老婆休产假,第一个月公司只给了她底薪1000元。
请问律师,对于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相关法律法规是否有明确规定?他们公司的做法合理吗?
答: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您的妻子在产假期间显然无法达到工作时的收入水平,但公司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她的工资,而不应仅支付最低工资。
(金坛市妇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