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2006年,被告王某某向两原告借款,并由被告王某某向两原告出具借条,且约定了还款期限。被告王某某与被告陈某某于2003年7月2日协议离婚,后又协议复婚,同时约定,双方复婚后,实行夫妻财产AA制及各自独立支配其经济活动并承担其债权债务,且上述协议均有见证律师的签字和律师事务所的启封章。后两原告起诉王某某与陈某某,要求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审理】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约定,被告王某某在外的债务由其自己负担,原告方要求被告陈某某对被告王某某的债务承担共同偿还责任的主张,于法无据。遂判决驳回原告要求被告陈某某对上述债务承担共同偿还责任的诉讼请求。(金坛妇联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