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我与前夫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约定房产归我所有。如果我与前夫复婚的话,请问,离婚时约定归我所有的房产,复婚后仍属于个人财产吗?如果再离婚,他能不能主张再次分割这套房产?
江西国威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小萍: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第十九条的解释》,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所以,从登记复婚这天算起,此日前各自财产视为婚前财产,依法归个人所有。虽然李女士与前夫有过一段婚史,但是按照法定程序已经予以解除,且对原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达成了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复婚后再离婚时,分割这套房产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溧阳市妇联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