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80岁朱某来到横山桥法庭调解室,要求与其儿媳王某析产。原来朱某与其丈夫老张于1963年领养了一子张某,后老张于1992年8月1日病故,张某也于2006年9月26日因交通事故去世。朱某与老张生前共建两间两层平房以及后排一间一层平房用于子张某与王某结婚,张某与王某结婚后又将两间两层平房、一间一层平房结顶。房屋坐落于武进区横山桥镇宕里村委,该房屋已于2009年3月被拆迁,朱某享有40平方米的拆迁安置房以及拆迁补助款。在张某生前,一家人关系相当融洽,当张某去世后,婆媳关系一直很紧张,以至于朱某一直跟随女儿生活。这次又因为拆迁一事,王某将属于朱某享受的份额占为己有,且经过村委等多次调解始终没有结果,朱某不得已才将儿媳王某告上法庭。
调解员老承立即通知王某来室调解,告知其中的利害关系,清清楚楚地给她算了一笔继承账、拆迁账以及代为赡养账,而且表明在法律上也会以照顾老年人的利益角度出发,告知其不要到时输了官司还输了亲情。当时王某听了很惊呆,没想到自己一时的意气用事会引起这么多的麻烦,也给自己带来了如此大的损失。王某感慨之余也深表自己是吃了不懂法律的亏,也表示其丈夫张某虽然不是朱某与老张亲生的儿子,但是一家人关系很融洽,就像亲生父子、母子一样,这次之所以会这样也主要是婆媳之间有了矛盾,而且房子都是自己跟两个女儿这两年装修的,刚装修完就被拆迁了,从拆迁补偿款来说远不能弥补自己的损失,心理也不是滋味,一时糊涂才会做错事。
通过调解员老承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以及找到村委的调解主任张主任参与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王某归还朱某应得的40平方米拆迁安置房,另外再一次性归还朱某25000元拆迁补助款,王某还表示自己以及两个女儿还是会经常去看望朱某的,毕竟她养育了自己的丈夫。
(武进区妇联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