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戚墅堰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为农民工打赢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最终某服饰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工资等共计人民币5万余元。 该服饰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主要从事的是外贸服饰的生产加工和业务销售,厂里录用的职工大部分为外来务工人员,女性占大多数。2009年3月,因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该企业资金链断裂,此外由于长期拖欠物业管理的水电费,某科技港物业公司便对其实施了停电停水的措施,从而导致企业生产无法继续,一度陷于倒闭边缘。更糟糕的是企业的供应商见此现状,为了保全各自利益,纷纷上门来追要货款,导致企业生存危机变得愈加严重。 公司在面临解散的情况下便给全体职工放假,没有通知具体的上班时间,但在放假期间没有支付过任何生活费。李某等十几位女职工对公司不支付生活费、不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不满,于2009年4月15日打算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门口拉横幅示威。正巧在文具店购买物品的时候被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副主任过家政看见,在上前询问了解有关情况后,努力劝说他们不要冲动行事,向他们详细介绍了法律援助的相关情况后,表示会尽力帮助他们去做工作。在一番苦口婆心的思想工作后,李某等表态申请法律援助,终于避免了一起群体性的上访事件。 戚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申请后,立即采取行动。因案件涉及人数多,存在较大不稳定因素,特指派江苏恒韵律事务所一起协助办理此案。法律援助中心和恒韵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敏及时对案件进行了评估,妇联及时与职工代表取得联系,了解案情,密切跟踪案件处理进程。为了确保最大程度上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中心人员在人手紧缺的情况下,不辞辛劳对大量的人员信息和书面资料进行了认真的统计核实,全心投入此案,多次约见女职工代表,提出了案件处理的多套方案,并就每个方案的细节问题向女职工代表进行了仔细的讲解,确保女职工代表全面了解方案的具体内容。 在办理完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后,援助中心再次对职工的信息和证据材料进行全面的梳理,一方面积极与公司寻求协商解决的途径,另一方面做好通过法律程序维权的准备。由于公司态度强硬,不同意职工提出的和解方案,案件不得不进入仲裁程序。 去年5月5日和6月11日,案件分两批开庭审理,区法律援助中心中心委派律师出庭参与仲裁活动,充分运用双方的证据材料,在准确把握法律规定的基础上,逐条驳斥了公司的违法行为。戚墅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了裁决,裁决该服饰公司向李某等十几位女职工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共计人民币五万余元。 可是该公司不服裁决,依据法律规定,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戚墅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时间也因此一拖再拖,不了解具体情况的女职工们心情也变得愈加烦躁不安,生怕拿不到钱,更不理解法院受理了案子为何迟迟不办理他们的案子,期间更有部分情绪激动的人想再次怂恿大家拉横幅、聚众围堵法院大门。援助中心、妇联等部门立即采取措施,主动电话联系女职工代表李某、刘某等人,马上阻止她们的行动,并再次组织律师和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地召集全部女职工,全面地说明了目前案件的进展情况,劝告她们稍安毋躁,胜利就在眼前了。 经过各部门反复细致做双方申请人的工作,最终,服饰公司同意请求向法院撤回其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同意协商解决此事,女职工们也表示谅解公司的经济困难,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某服饰公司一次性支付李某等十几位申请人每人3400元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至此,这件持续了近半年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终于圆满结束,大家拿着手中沉甸甸的辛苦钱,都开心地笑了,也都不约而同地鼓起掌来,突然人群里冒出一句话“我们要感谢戚区法律援助中心,感谢妇联,没有她们的帮助,我们压根就没抱什么希望能拿到这笔钱,当时堵法院也就是想发泄一下心中的不满罢了!”此话一出,大家笑得更开心了,掌声也变得更加响亮!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维护女工的合法权益是每个维权工作者的应尽职责。
(戚区妇联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