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而在金坛市人民检察院,却有这样一位女检察官,她坚守公诉岗位十年,兢兢业业,无怨无悔,迎来的是如歌岁月,送走的是无悔青春,成了名副其实的“铁打的兵”。在庄严、貌似冰冷的公诉席上,她用女性的刚强和柔韧、爱心和细心,书写着女检察官柔情铁骨的恢宏篇章,诠释着法律的公正和尊严,播撒着人间的真情和温暖。她就是金坛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一位普通的检察官----田娟。
勇挑重担、乐于丰献
出于对法律的向往和对公诉事业的执着,毕业后的田娟很快从一名大学生成为了一位办案能手。作为科里的办案骨干,她勇挑重担,10年中先后办理了500余件刑事案件,其中张森明非法经营案一案,受害人多达300余人、案值高达500余万元、案件材料厚达27卷。10的办案生涯,超负荷的工作,在田娟同志的时间表里,八小时工作制的界限早已模糊,能完完整整地休个节假日已成为她奢侈的想法。记不清有多少个节假日,是办公室里的一盏孤灯、一撂撂卷宗陪她度过。而她就是在这样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用心践行着一个女检察官公正无私、甘于奉献的公诉情结。
不枉不纵,守护公正
对于田娟同志来说,每一个审查决定的背后,就涉及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容不得马虎,正是这种对公诉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对自我的严格要求,其办案的质量受到领导、同事以及侦查、审判方同志的高度认可。“决不放纵一个罪犯,也不冤枉一个好人”,这是田娟同志作为一名公诉人不懈的追求,她说到了,也做到了,多年来,在她的细心审查下,5起案件因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而被公安机关撤回,避免了错案发生,200余起案件被增加、减少认定犯罪事实和法定情节,真正做到了“罚当其罪,罪刑适当”。
执法为民,构建和谐
在庄严的公诉岗位上,田娟同志用心践行着一个女公诉人公正善良、执法为民的公诉情结,如一缕缕清风,给公诉工作带来了清新的空气。经她所办理的案件,没有一起因处理方式不当而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在办理吴某某交通肇事一案时,她意识到被害人家属之所以对被告吴某某因伤取保候审异常不满,主要源于被告人未对其进行民事赔偿这一原因时,随即为被告人和被害人家属之间的民事赔偿工作进行调解,最终,在案件起诉至法院前,被告人和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予以了赔偿,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缓刑,被害人家属对判决的结果也予以了接受。
一身正气、刚正不阿
作为一名女检察官,田娟同志虽然柔弱,但却一身正气,不畏邪恶,表现了一个公诉人应有的职业道德和气节。在办理孙某某绑架一案时,孙某某威胁田娟改变绑架罪的定性,否则不放过田娟,而田娟淡淡地笑着“你先先问问法律是否肯放过你。”开庭期间,孙某某的哥哥带着二十几个壮汉在旁听席上怒目而视,她毫不惧怕,出示证据指控犯罪,并对孙某某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予以有理、有据地驳斥。庭后,面对孙某某哥哥的公然恐吓,她仍是淡然一笑,留给对方一个毫不畏惧的背影。问她何以能坦然处之时,她指指胸前的检徽说轻轻地说,因为有它,因为有法律,所以我不怕。
立足本职,锐意进取
田娟同志的办案能力和公诉水平得到了领导和同志的肯定。但她并不满足于现状,而是更加地刻苦钻研公诉业务。每当成功地完成一件疑难复杂案件的出庭公诉任务后,她总要将成功之处写下来,并努力寻找不足点。为锻炼自己,她多次代表本院参加常州市院组织的公诉对抗赛和辩论赛,充分展示了其突出的辩论能力,较强的逻辑应变能力和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近年来,因在公诉岗位中的突出表现,连续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06年被常州市检察院授予三等功、2008年8月被江苏人民省人民检察院授予“优秀公诉人”称号、同年10月再次被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授予“十佳检察官”称号。
“明镜照高堂,灵魂折尺量;柔肠扶正义,铁面罚凶狂;仪表兰心露,眉间蕙质藏;浮华不可染,莲洁自芬芳”,这就是田娟,一位在平凡的公诉岗位上默默奉献着的女检察官。她以女性特有的细心、耐心和爱心,诠释着人间公平正义,用自己的行动守卫着检徽的庄严承诺。
(金坛市妇联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