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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剑云:检察战线的一只傲梅
发布日期:2010-09-16  来源:妇联  浏览次数:  字号:〖

潘剑云,女,汉族,1976年12月生,江苏镇江人,1999年6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经济贸易系(本科),经济学学士,南京大学法律硕士在读。1999年9月至武进检察院,先后在该院反贪局、起诉科、反贪局、公诉科.检调对接办公室工作,历任书记员、助检员、主诉检察官。2000年以来,先后被评为市“十佳公诉人”、市公诉对抗赛“最佳公诉人”、区“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先进个人”、区“杰出青年志愿者” 、区“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2006年,代表区妇联在常州市《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中获得团体第二。

与时俱进争一流

刚进检察院工作,为了更快更好的适应工作,潘剑云利用业余时间在短短两年时间内通过自学取得了南京大学法律本科文凭,并在2003年顺利通过了全国司法考试。只要有时间,她就会拿起专业书籍阅读、钻研,并注意搜集整理,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学习,此外,她还利用一切外出培训求学的机会,向内行专家讨教学习,2008年10月,她又参加了南京大学在职法律硕士招生考试,以不断不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适应不断变化发展的检察形势需求。

谁说女子不如男

“自侦最苦、刑检最累”,这是检察系统内工作人员的共识。潘剑云自参加工作以来,先后经历了自侦和刑检这二个部门,正是这二个最苦、最累的岗位,磨练了其顽强的品质,造就了其丰富的工作经验。从事自侦工作近4年,潘剑云克服家庭和工作矛盾,坚持与男同事们甘苦共享受,累计加班300余天,出差100余天,经常是刚和同事们审讯完嫌疑人,又要马不停蹄地找证人核实材料,忙起来一个多月没有休息是常事。2006年下半年,该院在办理常州市检察院交办的一起特大贪污、受贿、渎职案件中,需要一名女同志协助出差,潘剑云主动请缨,和其他男同事在外地连续奋战三个多月,讯问询问,外围取证,搜集各类资料百余份,为案件的顺利办结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铿锵玫瑰也柔情

2007年3月,潘剑云通过竞争上岗,成了一名主诉检察官,被再次安排至公诉科,带领另外3名女同事成立了巾帼办案组,承担起了全区未成年人、女性、在校生犯罪案件的办理工作。几年来,她除了以身作则多办案、办好案外,还不定期的找组员们谈心、鼓舞士气,搜集业务资料分发给大家,交流各自的办案心得,和组员们一起上法制课,提高大家的社会活动能力。组员们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实现了团队的共同成长。据不完全统计,潘剑云同志从事刑检工作4年多,办理案件计300余起,无一起被改判,平均每2个工作日就要办结一起案件。在追求案件的法律效果的同时,她不忘抓案件的社会效果,不仅做到依法办案,更力求人性化办案。2007年上半年,潘剑云在办理未成年人王某某盗窃案件中,从讯问中得知其目前正患有综合性的紫癜性肾炎,需长期住院治疗,若不及时治疗,有发展为尿毒症的危险。通过调查了解到王某某母亲患抑郁症已三年有余,全家租住在湖塘某小区一间车库内,家里的积蓄已不能负担母子两人的医药费了。同时王某某表现一贯很好,失主刘某也希望能对王某某从轻处理。潘剑云同志及时向领导作了汇报,并建议对王某某作不起诉处理,并获得了检委会讨论一致通过。此案件成为我院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一个成功案例。

化解矛盾显特长

2010年6月,武进区院成立检调对接办公室,潘剑云同志带领两名书记员承办该室全部案件。检调对接办公室成立的宗旨是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要强化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建室伊始,潘剑云和同事加班加点,从无到有,制定相关文书,学习调解经验,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力争化解更多的社会矛盾。在她的带领下,检调对接办公室的工作很快正常运作,并调解了多起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取得了很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2010年6月23日,潘剑云在办理鲁某某等人故意伤害案的过程中,了解到被害方对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又未赔偿而情绪激动,并扬言到南京、北京等地上访。经潘剑云多次协调和耐心调解,7月15日,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正式的调解协议。被害人的家人感动万分,表示“我全家都不会再上访了,感谢武进检察院,感谢你们帮我们解决了问题,让我们能过安心的生活。”

重踏征程展豪情

2010年8月,潘剑云同志担任了武进区院控告申诉科巾帼文明岗的岗长,这是一个全国先进的光荣的组织。潘剑云同志接任之初,即向院党组表态,要将巾帼岗的先进性保持、发扬和传承下去。当得知巾帼岗长期资助的贫困学生蒋蝶考上了重点高中却无力交学费的消息后,潘剑云同志经请示、发动,分管副检察长周立、巾帼岗全部同志及部分热心干警共捐款2000元学费送到蒋蝶家中,资助她完成学业。

志愿服务现身影

潘剑云同志长期工作在业务条线,除办理案件以外,该同志还非常热衷于志愿者服务活动,坚持立足本职,大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社会性服务活动。工作中,该同志始终坚持法律教育和真情感化的结合,认真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挖出病根,指明前途”的原则,突出对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挽救和心灵感化,突出对发案单位的整改完善和回访考察,把检察环节的“预防”工作落到实处。业余期间,她更是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给予了极大的关注,抱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于全社会的关心下一代工作。潘剑云同志利用各种途径多方收集材料,对少年违法犯罪情况进行充分调研;她利用一切机会走访校园,和老师、家长了解情况,和学生们交流谈心,做知心的朋友。作为院法制宣讲团的一员,她经常结合案例到学校开展法制宣讲活动,用鲜活的案例、生动的语言和精辟的说理把法律和道德融入到每个少年的心中,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

(武进区妇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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