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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兰:洒向人间都是爱
发布日期:2010-05-25  来源:妇联  浏览次数:  字号:〖

                          

    李淑兰同志,1983年从事妇女工作。20多年来,她始终以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为着力点,把党和政府的关心送到妇女儿童的心坎上,把全部的精力和满腔的热情都投入到她所钟爱的妇联事业上,用青春之笔,蘸满浓浓的情愫,无怨无悔地谱写着人生理想的篇章。

    作为维权部长、诉调对接工作者,她始终坚持以维护妇女权益作为自己的工作宗旨,诉调工作一丝不苟,用实际行动去努力诠释自己在党旗下的光荣誓言。

    对上访妇女,她能做到热情接待,认真倾听她们的诉求,积极出谋划策,千方百计地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让上访妇女切身感受到妇联“娘家人”的温暖和真情,每年平均接待上访妇女300人次。在我市司马坊步行街有一对开服装店的温州小夫妇,两人因生活琐事经常发生口角,最后发展到丈夫殴打妻子,于是妻子到妇联上访,要求维权甚至提出要与丈夫离婚。李淑兰同志在详细听取了事情的经过之后,对女方进行了安慰,对其丈夫的行为表示谴责,并向该女子讲述了许多法律知识,但考虑到她们都还年轻而且已有一小孩,双方的家长又都不在身边,李淑兰认为还是自己亲自上门一趟比较好,于是下班后,她来到服装店,把小夫妻俩叫到一起进行了长时间交谈,对其殴打妻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向他讲述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并告诉小夫妻俩组建一个家庭的不易,希望他们在平时的生活中都能以家庭为重,相互体谅、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共同创造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在她的耐心细致的劝导下,小夫妻俩终于重归于好。事后,李淑兰同志又多次前往服装店,询问小夫妻俩的生意、生活情况,给他们送去亲人般的关心与关怀。

    去年5月,金坛市妇联受金坛市人民法院委托,权益部李部长等一行3人赴开发区薛庄村委调解村民蒋某诉汤某离婚一案,蒋与汤婚后几年来,女方嫌男方无所事事,缺少家庭责任感,提出离婚。李部长等在详细了解情况后,认为他们还是有感情基础的,希望他们着眼于孩子的心理、生理等方面的健康成长,加强交流与沟通,互敬互爱,互谅互让,以家庭和孩子利益为重,倍加珍惜已有的夫妻感情。在李部长的劝解下,夫妻俩终于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他们对李部长的主动关心和热情帮助心怀感激。

    刘某和张某系夫妻,因家庭纠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2008年,妻子刘某已到妇联反映过家庭暴力和家庭矛盾,在金坛妇联权益部的调解下,夫妻双方重归于好。2009年年底,夫妻双方矛盾升级,遂诉至金坛法院,开庭时,刘某发现陪审席上坐的竟然是妇联权益部的李部长,诉讼的紧张氛围一下子松缓了下来。听完这对中年夫妇讲述后,李部长利用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亲和力强的优势,耐心疏导教育,两人最终冰释前嫌,撤回了起诉。庭审结束后,这对夫妇紧握着李部长的手说:“真没想到在法院能遇到你!你的一番话说到我们心坎里去了,我们回去一定好好过日子。”

    对家庭贫困的妇女,她总是格外大方,关爱有加,捐款捐物成了她的家常便饭,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在她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去年春节前,在听说因病致贫的贫困妇女谢腊梅一家三口挤在不足十平方米的破屋子里,一天三餐只能以稀饭度日后,她通过多方打听,终于找到谢腊梅的住所,为她送去自己购买的衣物等生活用品,并鼓励她树立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当在和谢腊梅的交谈中得知她的儿子因为经济困难而中途辍学,现又因为没有毕业证而找不到工作时,她又主动打电话与校方进行沟通协调,通过努力,终于帮助谢腊梅的儿子拿到了毕业证,找到了一份工作。现谢腊梅一家的生活正逐步走出困境,相信她的生活道路会越走越宽。

    对因一时失足走上歧途的妇女,李淑兰每年都要来到看守所,为她们送去书籍等精神食粮和来自妇联的关爱之情,希望她们能积极改造,争取早日重返社会,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作为人民陪审员,她积极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从精通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入手,有计划、有步骤地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参加法院就法律基础知识、审判工作基本原则、审判职业道德和审判纪律等方面内容组织的培训;积极参加法院的审判活动,依靠自身的社会阅历、道德良知,努力行使好人民陪审员的权力,履行好职责和义务,发挥好人民群众与法官间桥梁纽带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权益。

    李淑兰同志,二十年如一日,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生动展示了一名普通妇联干部和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赢得了广大妇女群众的广泛赞誉。她多次受到省、常州市、金坛市的表彰和奖励,先后被评为江苏省新长征突击手,常州市优秀妇联干部、妇女儿童两个《规划》中期监测评估先进工作者、常州市妇女维权工作先进个人、常州市帮教工作先进个人,并连续多年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

 

                                                (金坛市妇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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