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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十一五”妇儿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发布日期:2010-08-12  来源:妇联  浏览次数:  字号:〖

 

“十一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妇儿工委、各相关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儿童优先”原则,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认真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江苏省《实施办法》,努力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实现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新突破。

(一)达标水平全面提高

——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广度和深度有新进步。全市女性就业人数保持稳定增长,就业领域拓宽,就业层次提高,就业结构更为合理。2009年,全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达到45.25%,比2005年上升2.14个百分点;城镇单位失业人员中女性比重由2005年的52%下降至47.8%。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在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中所占比重为52.07%,在金融业为56.05%,在教育业为58.26%,在卫生、社会保障、福利业为59.46%。

——妇女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管理程度有新提高。市四套班子和辖市、区党政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均为100%,市、县两级机关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分别为65.96%和51.56%,比2005年分别高出13.88个百分点和6.37个百分点;市级机关处级女干部127人,占处级干部数的15.8%;其中,县处级正职女干部为24人,占县处级正职干部总数的14.29%,比2005年高出1.99个百分点;乡镇、街道正职女干部占同职干部的比例达9.03%,比2005年高出6个百分点。新一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分别达27.18%、25.20%,较上届增加了5.22%和1.02%;各县市、区人大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分别比上届增加了1.75%和2.25%。新发展女党员的比例达47.51% ,比2005年高出5.42个百分点。

——妇女儿童受教育状况有新改进。全市小学适龄女童和初中女生入学率均为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9%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从“十五”期末的98.57%上升到112.66%。中等职业教育人数中女性占46.04%;普通高校在校女大学生的比例达到44.78%。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占总数的58.4%,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为45.28%,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为57.92%。

——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有新提升。全市卫生惠民工程和农民健康工程的推进,惠及广大妇女儿童。全市孕产妇保健管理率达99.71%,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为98.99%,孕产妇死亡率为5.15/10万。婴儿死亡率由2005年的6.23‰降至2.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2005年的8.38‰降至4.15‰,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为5.13‰,妇女病普查率由2005年的75.61%上升至85.78%。

——妇女儿童生存环境有新改善。我市妇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位一体”的社会保险制度日趋完善,2009年,全市参加五项保险的女职工205.44万人,占所有参险人数的48.03 %。经过艰苦努力,生育保险制度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生育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管理服务进一步规范,待遇支付得到保障。至2009年底,全市城镇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62.98万人,与2005年相比增长79.21%。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妇女参保率100%。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4.84%。我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12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12%,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67%。

(二)难点工作取得突破

一是妇女就业创业有效促进。各级妇儿工委和有关成员单位紧扣党政工作中心,把增加妇女就业岗位和控制失业率作为重点目标予以推进。通过“发展与创业”主题活动、“春风送岗位”行动、再就业免费培训、出台妇女创业小额贷款实施意见等,为城乡妇女搭建就业创业平台。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作为实事工程予以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妇联、共青团等成员单位,通过建基地、设基金、抓培训,助推大学生创业就业;组织部门助推女大学生“村官”在基层创业就业、成长成才;各级妇联组织深化女大学生SYB导师行动,免费培训女大学生、举办女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成立女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等举措,为女大学生就业就业创设平台、创造条件。2009年,我市法人代表中女性比例达14.62%,女性就业创业能力得到提升。

二是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迈出新步伐。各级组织部门高度重视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提出的“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要在总量、后备储备、完成难点指标、保持常态四个方面有新突破”这一要求,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结合领导班子调整,以乡镇街道正职女干部选配为重点,按照规划目标要求,二市五区均配备了一定数量的正职女干部。去年底,镇、街道正职女干部比例达9.03%。同时女大学生村官的选拔为农村女性参政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去年,我市招聘的女大学生村官占大学生村官总数的54.8%。

三是妇女健康得到保障。我市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妇女病普查工作的意见》、《加强全市妇女病普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为特困家庭妇女按标准免费妇科疾病检查的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妇女病普查要求、费用渠道均已明确,“参加生育保险单位的妇女病普查费用,可以从生育保险基金中列支”这一政策得到落实,50-65岁之间特困家庭妇女病普查工作得到保障。100%的辖市区实行了免费婚检,“一站式”服务模式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广,我市婚检率从2005年的2.28%上升到2009年的62.9%。

四是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研究不断深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课程逐步纳入市和辖市区委党校主体班次,面向科级干部开设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讲座。开展省级课题“性别平等教育中小学课程研究”,在师资培养、教材开发、课程设置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目前已完成幼儿园、小学、中学性别平等教育课程开发。

(三)重点项目有效推进

一是努力构筑多元化的妇女权益保障服务体系,维权水平得到提升。形成了以市、辖市(区)、镇(街道)、村(居)四级维权网络为主体,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站、妇女儿童维权热线等其他形式为补充的多元化维权网络体系。成立了市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服务中心,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巾帼咨询服务中心、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一体化运作,落实编制、人员和经费,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开通“12338”维权热线,由律师、法官、检察官、婚姻家庭指导师等专业人士组成七支志愿者队伍免费为全市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婚姻及心理咨询等服务。成立市妇联人民调解委员会,将人民调解机制引入婚姻家庭纠纷调处,提高了我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权威性和规范性。多元化的妇女权益保障服务体系,为广大妇女儿童开辟了一条绿色维权通道。

二是大力推进妇儿活动中心建设,阵地功能日益显现。市和辖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成率达到100%,基本完成规划目标。市少年宫、各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充分发挥妇女儿童教育培训和活动主阵地的作用和功能,通过开设各类兴趣项目、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有效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通过对广大妇女的教育培训、就业与再就业指导、婚姻家庭建设、心理保健等方面的服务,促进妇女素质的全面提高。全市面向妇女儿童的各类服务设施建设得到大力发展。

三是全力实施儿童实事项目,儿童优先形成共识。积极推广0-3岁早期教育。连续两年召开全市早期教育工作推进会,各辖市、区政府均将早期教育工作纳入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纳入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全市形成了以市早期教育指导中心为龙头,以人口早期教育示范基地为支撑,以人口早期教育指导站(点)为依托,融宣传、教育、服务为一体,面向家庭辐射早教指导的工作网络。目前,全市科学育儿知识进家庭及亲子体验进社区覆盖率均达90%以上。实施联合国儿基会“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保护”项目。建立全市流动儿童登记系统,流动儿童登记工作已纳入公安机关人口管理日常工作;天宁、钟楼、戚区三个项目试点地区开发并使用流动儿童随行本,努力推进保护流动儿童享受基本社会公共服务权利的进程。启动“儿童快乐家园”项目建设。各辖市区积极筹建“儿童快乐家园”,为流动留守儿童,提供生活、教育、心理、行为技能、卫生保健等服务与指导,对其家长进行家庭教育知识的普及。

四是全面提高家庭教育工作水平,家教知识不断普及。组织体系不断完善,形成市、辖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家庭教育工作组织网络。工作阵地得到拓展,在大力创办各级各类家长学校的同时,开办了龙城网上家长学校,与“阳光心港”青少年心理咨询网站一起有效地为家长、青少年学生以及学校、社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深入开展“科学家教进万家”活动,每月精选一个主题开设专题讲座,并送课下乡,广泛普及家教知识。

(市妇儿工委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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