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全市“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创建工作推进会上,明确要求创建工作从今年起纳入全市年度综治考核,力争通过3年努力,各辖市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创建覆盖率100%,达标率90%以上(2010年底前达到60%以上,2011年底前达到80%以上,2012年底前达到90%以上),全市创建工作整体绩效位居全省前列。
创建工作要求有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规划、具体实施计划和规范管理制度,并得到较好落实;在镇(街道)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与预防办合署办公,在社区(村)党支部、综治办明确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辖区内失足或者可能失足的未成年人100%有帮教小组或专人结对帮教;社区(村)有“阳光驿站”,并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辅导活动;辖区内未成年人(包括外来未成年人)无违法犯罪。
创建中,要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大力发展充满活力的社区未成年人文化;强化辅导,切实办好“阳光驿站”和家长学校;积极净化社区(村)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开展富有成效的结对帮教活动。 (来源:常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