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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进社区
发布日期:2009-12-30  来源:妇联  浏览次数:  字号:〖

天宁区兰陵街道工一社区是一个开放式的老小区,居民以中老年为主,居民文化素质普遍较低,社区内邻里矛盾、环境矛盾、家庭财产纠纷也比较多,2008年社区共接待居民来访问和调解居民矛盾192起,这是街道开展司法援助特色型社区的初衷,2009年2月通过与张林芳律师事务所签约挂牌,在每月的10号与20号开设律师免费进社区法律援助服务,从政策法律法规角度为居民提供咨询服务,通过出版社区法治简报,向居民宣传和普及法律法规,创造优良的法制环境,进而全面提高社区居民学法、懂法、守法的法治意识,为构建和谐社区奠定良好的法制基础。律师进社区后已为社区解决了30多起疑难矛盾及政策法律咨询,目前已形成了居民有事找律师,依法办事的良好的效果和氛围。

在开展法治为民服务工作中,街道通过以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为工作重点,主要抓好3方面工作:

1、采用多种教育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利用法制宣传专栏,定期刊出与社区居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案例的社区法治简报,每月一法每月一期,期期有侧重点,2009年着重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治安处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税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建立工一社区法律学校,坚持每月上法律辅导课,针对辖区居民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地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建设社区图书室,配置法律图书共有30种400多册,订有江苏法制报、长安杂志等刊物,免费对居民开放,使居民真正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并根据形势和居民需要,经常开展喜闻乐见的法制教育活动和法制文艺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自律、自治和自我保护能力。

2、建立起一支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邀请在社区居住的曾从事过保险、金融、退休教师及企业管理人员和退休党员等热心社区公益事业的老同志成为法律志愿者,配合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居民讲法制课,进行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形成人人学法懂法守法的法治环境。社区法制讲师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社区法制宣传员、人民调解员、帮教信息员等活跃社区,为确保一方平安,维护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3、加强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满足居民对法律服务的需要。设置社区律师法律服务室,通过兰陵街道的指导与支持,为社区免费聘请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每月的10日与20日来社区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纠纷、代写法律文书、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协办公证以及为社区管理提出法律意见等,指导和帮助社区成员提高依法管理事务的水平,提高社区居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4、深入开展以“防激化”为重点的人民调解工作,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做好居民申诉、信访等合法解决纠纷方法的宣传工作,使群众能够了解、掌握和选择正确的诉求表达方式,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上访、进京上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提高居民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为建设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作出贡献。社区成立了由包括社区民警在内8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志愿者6人。社区在今年共接受居民来电来访155起,调解排查率100%,调成率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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