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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服务维权并举保障下岗失业妇女权益
发布日期:2009-12-21  来源:妇联  浏览次数:  字号:〖

一是积极落实政策。编写《再就业政策汇编》,发放到街道(乡镇)、社区,宣传《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区公益性岗位的认定和管理办法》、《市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操作办法》等政策法规,推动了我市再就业新政策的全面落实。

二是搭建再就业平台。通过市人力资源市场,实现了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和高校毕业生市场的全面贯通。定期举办妇女再就业专场招聘会,提供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和劳动事务代理等政策咨询服务。连续四年举办“迎三八”女性再就业援助招聘会,共有604家单位参与,提供岗位13107个。

三是开展就业、创业培训。针对下岗失业女性特别是“4050”人员开展“十字绣技法”、“插花艺术”等实用技术培训,将《再就业免费培训通知》和《再就业免费培训卡》送到失业妇女手上,组织她们就地就近自愿参加职业培训;针对农村富余劳动力推进转移培训券制度,贴近农村妇女开展灵活多样的特色培训、短期培训;对有创业愿望的妇女,开展SYB创业培训,帮助这些妇女寻找创业项目,进行投产前市场分析,并为其提供政策援助和小额贷款服务。

四是实施扶持政策。全面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引导和激励女性下岗失业人员大胆创业,今年的城镇登记失业率在2008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91%的基础上相对稳定。

五是拓宽就业领域。以社区就业为主要突破口,引导下岗失业妇女从事各类社区服务和家政服务,同时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结对帮扶等形式,提高女性就业稳定性;主动深入女职工居多的企业,讲解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激发企业的社会责任,共同促进失业女性再就业。

六是严格贯彻《劳动法》。坚持日常检查与长效治理相结合,加强劳动监察,重点加强用人单位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通过每年的劳动用工年检向用工单位宣传妇女权益,检查企业落实女职工权益的有关情况,增强企业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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