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判决一毁坏财物案。故意毁坏婆家财物的杜某主动赔偿被免予刑事处罚。
杜某于2008年5月1日与同村的寇某结婚,婚后二人因家务琐事拌过几次嘴。今年1月,寇某起诉离婚。5月3日,杜某带领娘家人到婆家要拉回嫁妆,见门被锁住,不由分说,用撬杠将门撬开,闯入婆家,看到其嫁妆被扔在一楼楼梯间,顿时火冒三丈,用铁锤及砖头等物品将其婆家的电视机、洗衣机等砸毁。
在案件审理中,杜某认识到错误,并主动赔偿损失共计2.8万元,其婆家也希望法院对杜某免予刑事处罚。法院根据杜某的悔罪表现及本案情况,最终免予其刑事处罚。
来源:人民法院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