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一年的充分酝酿和精心准备,备受关注的省政府机构改革正式进入组织实施阶段。7月30日,省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在南京召开。省长罗志军在动员部署时要求,坚持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逐步做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深化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是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提出的重要任务,也是今年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08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下发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贯彻落实。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编办组织起草的机构改革方案今年3月获得中央和国务院批复。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之后获得省委常委会研究通过,方案上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改革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罗志军说,省政府机构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形势下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动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迫切需要,必须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机构改革的重大决策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定不移地把这项工作组织好、实施好。
罗志军指出,改革要坚持上下衔接、因地制宜、权责一致、循序渐进的原则,切实完成四个方面的任务:一是转变政府职能,突出服务重点。要在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明确职能重点,改善服务方面取得新进展。通过部门“三定”积极转变职能,确保中央要求地方政府强化的职能得到贯彻执行,把应该转给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事项转移出去,把应该下放给市县政府部门的权限落实到位,把中央下放给省里的管理权限切实承接好。二是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省政府机构改革后,设置工作部门40个,设置部门管理机构7个。三是理顺职责关系,强化落实责任。继续对交叉重复的职能进行梳理,切实解决部门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的问题。在明确分工基础上,逐步建立完善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强化落实各部门的责任,按照权责一致原则,通过“三定”工作,既赋予政府各部门职权,又明确其相应承担的责任。完善政府层级间的管理体制,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科学配置地方各级政府的财力,增强市、县(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四是严控机构编制,健全监督机制。严格按规定核定部门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对人员编制实行总量控制,确保改革后不突破中央核定的省政府行政编制总额,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罗志军强调,省政府机构改革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政府工作全局和广大干部的切身利益,社会各方面十分关注。各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部门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确保机构改革过程中队伍稳定、工作不断、秩序不乱、人心不散,扎实做好机构调整和部门“三定”工作,妥善做好人员安排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赵克志主持会议并对贯彻落实提出要求。副省长张卫国、黄莉新、何权、徐鸣、李小敏、曹卫星,省长助理徐南平,省政府秘书长樊金龙,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编办、省级机关工委的领导同志,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和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