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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楼区法院三措并举做好巾帼志愿者维权服务
发布日期:2009-09-27

常州市钟楼区法院巾帼维权志愿者服务队去年底成立以来,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落实三项制度,热心服务妇女儿童,赢得社会各界的赞誉。一是领导带班制。作为市妇联新增的特邀志愿者服务单位,该院领导高度重视,克服平时案多人少的实际困难,认真选派了20名专业基础扎实、办案能力强的法官志愿者,由院领导亲自挂帅,各部门负责人参与,每周一上午轮流到市妇儿维权服务中心值班。遇到挂牌值班人员公务繁忙时,立即安排人员顶替,保证实际到岗率。二是绩效考核制。成立志愿服务队之初,个别同志心存疑惑,认为是搞形式,走过场。该院针对这种思想状况,制订了专门的绩效考核办法,把志愿服务工作情况纳入干部绩效考核范畴,对法官志愿者的值班情况进行科学考评,在单位内部适时进行情况通报,并对表现出色的个人予以奖励。三是岗位责任制。在大量的接访过程中,法官志愿者们逐渐认识到志愿维权服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面对来访妇女遭遇的种种不幸和不公,他们恪尽职守,认真运用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充分履行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多项志愿服务职责,他们的这种重承诺,守信誉、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深受老百姓欢迎,也为我市妇儿维权服务工作的整体创新和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主办单位:常州市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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