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常州市妇女联合会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
发布日期:2017-03-02 | |||||||||||||||||||||||||||||||||||||||||||||||||||||||||||||||||||||||||||||||||||||||||||||||||||||||||||||||||||||||||||||||||||||||||||||||||||||||||||||||||||||||||||||||||||||||||||||||||||||||||||||||||||||||||||||||||||||||||||||||||||||||||||||||||||||||||||||||||||||||||||||||||||||||||||||||||||||||||||||||||||||||||||||||||||||||||||||||||||||||||||||||||||||||||||||||||||||||||||||||||||||||||||||||||||||||||||||||||||||||||||||||||||||||||||||||||||||||||||||||||||||||||||||||||||||||||||||||||||||||||||||||||||||||||||||||||||||||||||||||||||||||||||||||||||||||||||||||||||||||||||||||||||||||||||||||||||||||||||||||||||||||||||||||||||||||||||||||||||||||||||||||||||||||||||||||||||||||||||||||||||||||||||||||||||||||||||||||||||||||||||||||||||||||||||||||||||||||||||||||||||||||||||||||||||||||||||||||||||||||||||||||||||||||||||||||||||||||||||||||||||||||||||||||||||||||||||||||||||||||||||||||||||||||||||||||||||||||||||||||||||||||||||||||||||||||||||||||||||||||
2017年度常州市妇女联合会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常州市妇女联合会是在市委和上级妇联领导下的全市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职责有: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市广大妇女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紧密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组织广大妇女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国策,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表彰宣传各类妇女先进典型,推动和开展对妇女的科学文化知识及生产、生活技能培训。 4.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促进男女平等发展。 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6.加强同社会各界妇女及妇女组织的联谊,增进了解和友谊,加强合作。 7.承担我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聚焦党政中心,坚定不移引领妇女听党话跟党走 一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妇女思想引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新征程。会议审议通过《准则》《条例》,明确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凝聚全党全国人民力量,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们要进一步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要深入开展“巾帼心向党、扬帆新征程”、“女性思想引领行动”等学习宣传活动,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武装妇女,引导广大妇女坚定理想信念。 二是深入贯彻第六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常州妇儿事业发展。李克强总理指出,要让尊重和关爱妇女儿童成为国家意志、公民素养和社会风尚;妇女儿童工作只能加强,不能放松,更不能削弱。我们要进一步利用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等协调机构设在妇联的优势,着力加大市“十三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和家庭教育等专项规划的宣传实施力度,抓好责任分解,制订责任清单,完善工作机制,整合资源力量。要认真组织示范地区申报实施省重点项目和公益社工服务项目,继续推进市本级实事项目,计划完成妇女小额担保贷款5000万,在女职工多的企事业单位新建爱心母婴室50家,救助“两癌”贫困妇女300人、心理援助10000人次,与太平洋保险公司合作开展妇女健康保险服务,切实推动解决妇女儿童生存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妇女儿童。 三是深入贯彻省市委党代会精神,凝聚妇女力量。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以“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主题,对未来五年江苏发展作出重要部署,市委第十二届二次全体会议上提出聚焦“一城一中心一区”这个重点,广大妇女群众是落实这些重大部署的参与者和受益者。我们要切实承担好向妇女群众宣传大会精神、宣传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政治责任,团结引导广大妇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在实现“强富美高”新常州中作贡献。 (二)聚力工作转型,千方百计增强联系服务群众的紧密性有效性 一是坚持重心下移,使工作更接地气、更聚民心。深挖“四化”问题特别是机关化、行政化的具体表现,结合市委部署的“三大一实干”活动,积极开展“妇联干部进村入户”活动,使妇联干部走出机关、走进基层,人人建立微信、QQ等互动交流联系妇女群众的渠道,增强联系黏性。建立依靠妇女群众推进妇联工作的运行方式,探索以妇女群众满意度为主的工作评价机制,让妇女群众参与妇联工作的设计和评议,根据妇女需求调整充实工作内容,使妇女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建立以基层基础为重点的资源配置机制和协同运作机制,做到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资源力量向基层倾斜,进一步提升联系服务妇女群众的能力水平。 二是拓展网上工作,使工作覆盖更广、联系更紧。畅通网上联系妇女渠道,整合提升网站和新媒体资源,发挥常州女性网、网上家长学校、市妇联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形成各类网络和新媒体平台互联互通、覆盖广泛的妇联网群和工作群,加强与各行各业妇女群众的联系。大力实施妇联网上工程,推广网上网下相结合的服务形态,使妇女群众能够便捷地参加妇联组织的线上线下活动,推动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实现“线上线下两条线、虚拟现实两空间”的全面有效覆盖。进一步提升常州女性“一网两微两号”等新媒体工作平台的运营能力,加强新媒体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各级网评网宣队伍的理论素养、驭网能力和化解舆情、引导舆论的整体水平,增强妇联组织弘扬网络正能量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三是创新方式方法,推进工作社会化、项目化发展。引入社会工作思维,优化内部资源、协调群团资源、统筹社会资源,提升妇联资源聚合力和社会动员力。根据妇女儿童及家庭需求,积极将妇女创业就业、权益维护、贫困妇女帮扶、困境儿童关爱等公共服务纳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目录。充分发挥市女性社会组织服务基地的平台优势,继续与常州益行社工服务中心合作,提供线上线下孵化培育、项目督导、资源链接等综合服务。继续开展公益创投活动,协调社会力量购买公益服务。继续实施女性社会组织人才培育项目,推行社工督导制度,推进女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结对妇女儿童之家,提升女性社会组织服务力。精心打造一批公益项目品牌,积聚更多资源,让更多妇女儿童享受专业化精准化服务。 (三)聚集智慧力量,全力以赴推动四项重点工作落细落实 一是拓展服务载体,助推妇女创业创新。着眼创新富民,大力实施巾帼提素增能、创新创业行动,强劲妇女创新动力,释放妇女创造活力。深化新型女农民工程,把培训作为关键环节抓好抓实,更好发挥巾帼示范培训基地、科技支农专家队伍作用,开展菜单式培训和送训到基层活动,不断提升妇女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深化巾帼科技创新联盟行动,发挥女企协、女知联作用,搭建女企业家与女科技人才合作平台,激励女企业家自主创新、转型升级。拓展巾帼家政服务功能,推进“老年助浴”项目,加大名师工作室建设力度,提升巾帼家政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巾帼文明岗”创建,探索社会化推荐申报模式,继续开展巾帼创业创新大赛,培树创业创新妇女典型。积极探索在新业态、新模式中拓宽妇女创业就业渠道,打造常州市巾帼电商服务总站,引入电商管理团队,以常态化运行模式扶持女性电商项目,通过提供电商创业初始服务,帮助女性电商从业者开办和运营项目。 二是抓牢家庭阵地,提升妇女文明素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建设的论述,继续推进“智慧女性·和美家庭”项目,重点深化寻找“最美家庭”、“最美家庭讲好家训”巡讲活动,开展“千万家庭创最美”活动,提升“最美家庭”的覆盖率和影响力,将“最美家庭”打造成文明家庭的“蓄水池”。开展“最美家风在龙城”主题活动,通过全媒体宣传、家训家规家风故事、摄影作品征集展示、开设家风剧场、建立家风家训馆等形式,展示优良家风,引领社会风尚。加强巾帼志愿服务工作,完善激励管理制度,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月月行”活动,打造“邻里守望·姐妹相助·与爱同行”服务品牌。进一步创新家庭教育工作,深化“科学家教进万家”活动,加强家教名师工作室、社区家长学校总校和分校建设,开发微视频、微播报、微读本、情景剧等家教产品,广泛普及现代科学家教知识。培育基层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探索在村(社区)最美家庭、文明家庭、书香家庭、平安家庭中创建“家庭教育中心户”,把及时便捷的家教指导服务送到家长身边。 三是推动源头维权,护航家庭和谐幸福。切实落实维权在源头、在基层、在妇女身边的要求,促进妇联维权工作向纵深发展。抓住“七五”普法进家庭契机,制订普法规划,组织动员广大家庭开展各具特色的“万家学法·法润万家”活动,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入到千家万户。开展模拟法庭、专家会诊、网络“德法同行进家庭”套餐等工作,推进性别平等评估论证、家庭暴力告诫、人身安全保护令、家暴社会庇护点、婚姻教育引导、禁毒防艾“向阳花行动”等工作。加强留守流动等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着力构建“家庭、政府、社会”三位一体监护工作格局。实施“女童保护”项目,推进将女童保护项目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纳入中小学课程、学校教学计划和老师培训计划,保证所有的小学生都接受一堂防性侵教育课,增强儿童自我保护意识。 四是勇于自我革新,提升妇女满意度。着力构筑妇联组织体系新格局,逐步构建以镇(街道)妇联为核心、村(社区)妇联为基础、妇联团体会员和其他女性社会组织为两翼的全覆盖、广吸纳、动态开放的基层组织体系。纵向重点加强镇(街道)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不断巩固村级妇联组织,横向重点探索妇联组织的不同设置形式和存在形态,联合市级机关工委进一步推动市级机关妇联组织建设,到2020年实现应建尽建。加强“两新”领域妇女组织建设,继续探索在园区片区、专业市场、商务楼宇、农村合作组织、社会组织,以及在门户网站、女性论坛、网络群体中建立妇联组织。充分发挥女职工委、女干联、女知联、女企协等团体会员作用,有效联系服务妇女儿童。推动出台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规划,完善党政领导、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三类人才库,举办中青年女干部培训班。加强妇联党组班子建设,强化机关作风能力,试行《市妇联常执委工作制度》,全面提升妇女群众满意度。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常州市妇女联合会(本级)设七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联络部、宣传部、发展部、权益部、儿童工作部,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妇联。 常州市妇女联合会下属常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常州市巾帼咨询服务发展中心、常州市红溪实验幼儿园三个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常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常州市巾帼咨询服务发展中心为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不是国库集中管理单位,不实行部门预决算,因此以下数据只包含财政拨款的人员经费。常州市红溪实验幼儿园为全民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1.收入预算编制 常州市妇女联合会部门预算收入主要包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各项政府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包括定向捐赠收入、省级拨入的专项等资金)。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按收入类别逐项测算,编制年度收入预算。 2.基本支出预算编制 常州市妇联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常州市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常财规(2013)2号)要求编制基本支出预算,由市财政局定额下拨预算。 3.项目支出预算编制 按照《常州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常财规(2013) 2号)要求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常州市妇女联合会2017年本级项目经费345.17万元,项目编制以妇联工作职能为依据,设立工作交流经费、妇儿工委办工作经费、因公出国经费、“六一”系列活动经费、 “三八”系列活动和“巾帼建功”活动经费、“智慧女性·和美家庭”项目经费、常州市平安家庭建设工作经费、《常州女性》刊物编辑出版费用、“玉兰芬芳”女性社会组织培育行动项目经费、常州市基层妇女干部培训经费、常州市家庭暴力“四个中心“工作经费、常州市家庭教育工作经费、常州市家庭美德讲堂活动经费、常州市巾帼志愿者活动经费、常州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妇女普法宣传教育经费、新媒体平台建设经费、税金支出项目。 常州市妇女联合会下属事业单位常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017年项目经费为785万元,项目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工作职能编制项目支出,设立物业管理费 (保安、高配电)、水费、电费 、消防和电梯维护费、合同制职工工资及福利、合同制职工社会保险金、系统运行维护费、信息系统管理费、办公费、伙食费、增量绩效工资、专项业务费(外聘教师兼课金、教学研活动经费、家庭教育活动经费—家长学校、少儿文化艺术团活动经费、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经费)、业务设备购置、税金支出、办公(公共、业务)设施改造、汽车使用费及修理费 第二部分 常州市妇女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公开表七 部门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常州市妇女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常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批复》(常财预〔2017〕10号)填列。 常州市妇女联合会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2607.68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872.39万元,增长50.27%。主要原因是2016年事业单位未将经营性收入编制预算,2017年按照预算要求进行编制。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2607.6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679.4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679.4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5.84万元,减少2.66%。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的减少。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同上年。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8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85万元,增长885%。主要原因是2016年事业单位未将经营性收入编制预算,2017年按照预算要求进行编制。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同上年。 4.上年结余资金预算数为43.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3.23万元,增长(减少)332.3%。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使用历年结余运转项目经费。 (二)支出预算总计2607.6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73.7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以及开展业务工作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920.17万元,增长122.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和增加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项目预算编制。 2.教育支出:416.03万元。主要用于市红溪实验幼儿园编制内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5.94万元,增长12.41%。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5.1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56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支出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9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保和计划生育保险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91万元,增长8.89%。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保险金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176.3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发放的提租补贴、购房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3.53万元,增长43.57%。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调整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6.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68.47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红溪实验幼儿园经营性资金结转和市妇联房租财政统筹资金。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409.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1.04万元,增长16.6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130.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26.07 万元,增长271.64%。主要原因是2016年事业单位未将经营性收入支出编制预算,2017年按照预算要求进行编制。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妇女联合会本年收入预算合计2607.68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79.45万元,占64.4%;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885万元,占 33.94 %; 上年结余资金43.23万元,占1.66%。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妇女联合会本年支出预算合计2539.2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409.04万元,占55.49%; 项目支出1130.17万元,占44.5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常州市妇女联合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79.4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5.84万元,减少2.66%。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的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常州市妇女联合会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610.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1.7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8.88万元,增长7.2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和项目支出增加。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3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9.23万元,增长21.5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2.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301.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84万元,增长2.67%。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项目经费增加。 3.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209.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87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教育支出(类) 1.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支出316.0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4.06万元,减少14.61%。主要原因是财政核定市红溪实验幼儿园学前教育工作的支出经费减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73.0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6万元,增加2.1%。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52.13万元,与上年相同。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20.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4万元,增加22.5%。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和计划生育保险按政策调整。 2.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27.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17万元,增加0.62%。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医疗和计划生育保险按政策调整。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70.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75万元,增加10.52%。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调整住房公积金。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76.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29万元,增加105.87%。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调整提租补贴。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29.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49万元,增加34.7%。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调整购房补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常州市妇女联合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309.0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47.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61.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常州市妇女联合会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常州市妇女联合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610.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8.88万元,增长7.2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和项目支出增加。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34.4万元。 2.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301.94万元。 3.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209.16万元。 (二)教育支出(类) 1.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支出316.03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73.03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52.13万元。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20.36万元。 2.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27.55万元。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70.91万元。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76.4万元。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29.07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常州市妇女联合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309.0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47.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61.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61.85万元,比2016年增加50.36万元,增长45.17%。主要原因是由于公车改革增加了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和差旅费增加。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常州市妇女联合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7.4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9.2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2.5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3.5万元,本年数等于上年预算数。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数等于上年预算数。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9.25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按照财政定额拨付。 常州市妇女联合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4.61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按照财政定额拨付。 常州市妇女联合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5.44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按照财政定额拨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 四、其他资金:包括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市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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