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扎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 |
发布日期:2016-09-01 |
近日,常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和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民发〔2016〕42号)精神,扎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全面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为下步精准帮扶提供支持。 一是领导重视,健全工作机制。根据民政厅、教育厅、公安厅《江苏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常州市建立了常州市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民政局、市中院、市检察院、市文明办、市编办、市综治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法制办、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人大法工委、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国税局、市文广新局、市统计局、市农工办、市总工会、市关工委、市妇儿工委办共26个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席会议由副市长张云云同志担任总召集人,副秘书长吴小华同志和市民政局局长许峥同志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按照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分工的原则,统一部署我市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 二是分步实施,注重工作效率。4月初,市民政局、公安局、和教育局于联合下发了《常州市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指导各辖市(区)按实施方案分步骤开展工作,民政、公安、教育部门按照各自分工,通力协作,村(居)委会指定专人进行入户核查、信息输入。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目前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共1087名,农村留守妇女4256人,农村留守老人3603人。 三是未保督导,进行长效管理。为及时督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适时更新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系统动态管理和更新报送的常态机制,真正做到留守儿童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长效管理。各辖市(区)民政局专门下发文件,完善区、街(镇)、社区(村)三级未成年人(困境儿童)救助保护网络体系,成立由街道(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民政、公安、司法、教育、团委、妇联、关工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儿童福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儿童福利)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并挂牌成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儿童福利)工作站。各社区(村)设立儿童之家,聘请至少1名专、兼职未成年人(儿童)救助保护督导员,指导社区(村)开展未成年人(困境儿童)摸底排查和救助保护工作。利用全省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信息系统完成摸底排查信息统计工作,并依托该信息系统建立翔实完备、动态更新的留守儿童和未成年人信息库。建立翔实完备的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 |
主办单位:常州市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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