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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法院少年庭公开审理一起涉家暴案件
发布日期:2016-05-11

    近日,武进法院少年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纠纷案件,该起案件也是自《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我院首例因涉及家庭暴力而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案件。武进区妇联主席、各乡镇、街道妇女主任等近二十人旁听了案件的庭审。

    原告李某(女)与被告王某(男)已年近70岁,双方结婚40余年。但因性格、脾气等原因,婚后双方争执不断,小打小闹时有发生。两人先后育有两个儿子,第一个儿子在两岁时因患病去世,第二个儿子在三十岁时被他人杀害。这些不幸的遭遇使得这个原本就缺乏爱的家庭更加没有了生活的动力和希望。王某更是经常性的赌博,并因此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两次。双方的争执、冲突成了家常便饭,王某时常对妻子大打出手。

    2016年2月,夫妻双方因一笔存款发生争执,后王某对李某拳打脚踢,甚至拿出了刀子将李某的手划了深深的一刀。李某在邻居的帮助下报警,王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3天。

    由于无法再忍受这样的生活,李某于今年3月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并由被告支付其损害赔偿金、医药费等共计21000元,并向本院申请要求予以人身安全保护,依法保障其人身免受被告暴力伤害。少年庭经过审查后,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依法向被告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禁止被告王某对原告李某实施暴力伤害等行为,并与当地的妇联、派出所等机构进行了联系。

    少年庭于近日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原、被告均到庭参加诉讼,庭审中,被告提出自己患有精神类疾病。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主办单位:常州市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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