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举办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对女性的影响研讨会 |
发布日期:2011-09-09 |
“父母给婚后子女买房属出资人子女个人财产”是不是符合农村婚姻习俗?“拒绝亲子鉴定要败诉后果”是否过于严厉了?女人生孩子、做家务的辛苦如“浮云”了?热点“忠诚协议”为何没写入司法解释? 9月2日上午,武进区妇联举办的“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对女性的影响”研讨会引起了与会的司法系统专家、法律界人士、区镇两级妇联主席的热议,大家就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的热点问题发表意见,畅所欲言,观点纷呈。同时还探讨了新婚姻法对妇女工作提出的新任务与新要求。 区妇联主席杨华夏认为,新婚姻法解释在立法的本意上是公平、公正的。但从中国的国情来讲,新婚姻法解释对女性的影响比较大,它并没有更多地站在保障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情况下思考。但是既然法律已经出台,我们就要学会接受和面对。作为妇联组织我们要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增强法律意识,让广大妇女知法、懂法,改变婚姻观、价值观,引导妇女自立自强。广大女性不能等,不能靠,要靠自己艰苦创业创造美好生活。同时呼吁社会各界对女性和儿童多一份关爱,共同营造妇女儿童成长发展的良好环境。(武进区妇联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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