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的母亲节——区检察院人性化执法圆了母女梦 |
发布日期:2010-05-10 |
“妈妈,检察官带我到这里给您过母亲节!”5月7日上午,在江苏省州常州市看守所的一间讯问室里,一名手捧康乃馨的女孩大声对着玻璃墙那边的中年妇女说。玻璃墙的那边,中年妇女王某泪如雨下。 5月5日,被告人王某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常州市钟楼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5月6日,承办该案的检察官陈宏芳意外接到王某女儿的电话,请陈宏芳帮她完成一个心愿:母亲节即将来临,她想为看守所里的母亲过一个特殊的母亲节,让母亲在被判刑之后能够安心服刑。 全国巾帼文明岗干警陈宏芳随即将王某女儿的心愿向院领导汇报,在与法院和看守所协调后,陈宏芳陪同王某女儿一起赴看守所,利用母亲节这一特殊时机开展亲情感化教育特别活动。在安排王某与女儿见面之后,陈宏芳向王某赠送书籍,希望王某安心服刑,早日回归社会。王某对此很是感激,她流着泪说,“我一定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和家人重新团聚。”(钟楼区妇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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