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全面推行家庭暴力告诫制度 |
发布日期:2013-07-29 |
江苏省反对家庭暴力促进家庭平安工作交流会27日在南京召开,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领导小组组长李小敏,全国妇联副主席甄砚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小敏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防治家庭暴力的治本之策是法治,通过强化法治观念、运用法治方式,在法治的轨道上推动反家庭暴力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推行家庭暴力告诫制度,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家暴行为的发生。防治家庭暴力,要树立保护弱者、保障人权的工作理念,强化不容忍任何形式家庭暴力的意识,依法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稳定要完善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发挥妇联组织的协调推动作用,发挥各方面力量的参与作用,共同防治家庭暴力。 甄砚说,群众遇到家庭暴力,首先投诉求助的是社区警务室的110,公安机关对家庭暴力行为出具告诫书的做法取得了良好效果,解决了对家暴行为及时制止、及时救助的途径与方法问题,是行政、司法、人民团体共同干预家庭暴力的创新实践与重要突破,有助于实现由事后惩治救济到事前防范制止,是加强社会管理的创新之举,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实效性和推广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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