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关于孩子的探视 |
信件内容: | 我跟我前夫今年三月中旬协议离婚,前夫四月份已再婚,协议规定,我每周有2次探视权,假期各一半,但十月份开始前夫拒绝我探望孩子,周末也不允许我接孩子过来,孩子很想念妈妈,作为一个母亲,我也很想念我的孩子,所以我想寻求你们的帮助。 |
留言时间: | 2017-10-18 |
回复时间: | 2017-11-01 |
回复内容: | 您好,探视权是法律规定的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拥有的法定权力,您的前夫拒绝您探望孩子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您可以向当地社区、街道等部门反映,与男方沟通协商解决,如男方坚决不肯让您探视孩子,您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有其他需求,可以拨打电话86986323,或到常州市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咨询。 |
回复单位: | 市妇联 |
主办单位:常州市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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