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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性婚姻不能作为离婚诉讼的直接理由
发布日期:2023-04-20  来源:妇联  浏览次数:  字号:〖

案情简介:近日一位张先生咨询:结婚之后忍受了10多年的无性婚姻,如今实在忍不下去了,能否据此作为感情破裂的理由向法院起诉离婚?

专家点评:不能作为直接理由,可以作为间接理由。为什么?首先需要确定的是,无性婚姻并不是法律术语,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无性生活的婚姻可以判决离婚。准予或者不准离婚,应当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而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多方面综合分析。而在本案中,像张先生这种情况,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在离婚诉讼中重点指出,因为夫妻双方长期没有性生活对夫妻感情造成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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