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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附条件赠与合同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发布日期:2023-04-03  来源:妇联  浏览次数:  字号:〖

案情简介:近日有市民李女士咨询,如果现在通过赠与的方式把房子过户到子女名下,将来如果子女没有尽孝,她还能收回房屋吗?

专家点评:子女对父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如果子女不孝顺,有赡养的能力而不赡养父母,那么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可以撤销。但是,法定撤销权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另外,李女士可以以附条件赠与的方式把房子赠与给子女。根据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因此,李女士要跟自己的子女签订附条件的赠与合同,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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