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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进社区,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
发布日期:2022-01-27  来源:妇联  浏览次数:  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实施,翠北社区家长学校为了更好地向家长宣传此法,元月26日上午,天宁区红梅街道翠北社区妇联特邀常辉律师事务所的结对律师奚敏为辖区20余位家长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

在讲座中,奚律师特别强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一小时的讲座中,每位家长们都认真地做着笔记,听得津津有味。

讲座结束后,妇女李某仍意犹未尽,她说:“今天听了这次讲座很受益,现在‘家事’已经升级为‘国事’,我必须要重视家庭教育,构建良好的亲子关系,共同为孩子创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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