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信息公开 服务大厅 规划实施 妇女发展 妇女维权 女性社会组织 巾帼志愿 儿童工作
通知公告: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公告 (2024-04-09)  ·2023年常州市妇女联合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2024-03-04)  ·全国五好家庭、最美家庭和全国家庭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名单公示 (2024-02-02)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服务大厅 > 维权服务 > 在线咨询 > 内容
这样的遗嘱有效么
发布日期:2021-05-20  来源:妇联  浏览次数:  字号:〖

案件简介:老顾找了2位见证人到现场,录了一段视频作为遗嘱,拟定分配自己的财产。2名见证人也在视频中出了镜。这种形式的遗嘱是有效的吗?

专家点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身份信息以及年、月、日。这种形式的遗嘱是有效的。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您是第 位访客
主办单位:常州市妇女联合会 联系电话:0519-85683810 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75  苏ICP备0500361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