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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离”能撤回么?
发布日期:2021-02-03  来源:妇联  浏览次数:  字号:〖

案情简介:2021年元旦刚过,晓虹和老公小陈大吵一架,气愤之下双双去民政局登记离婚。回家后情绪冷静下来,想起对方的各种优点,第三天两人就和好了,然后就后悔离婚了。他们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么?

专家点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晓虹和小陈在登记离婚后一个月以内可以随时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希望更多的夫妻双方能慎重对待婚姻,不要把离婚挂在嘴边,冲动之下把离婚当儿戏,能理性宽容的处理夫妻间的感情纠葛,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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