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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常州市“巾帼文明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22  来源:妇联  浏览次数:  字号:〖

社会化创建文明岗申报通知.doc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国妇女十二大会议精神,更广泛地发现、推荐、选宣传优秀典型,扩大全市“巾帼文明岗”的社会参与率和品牌影响力,市妇联、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去年开展全市“巾帼文明岗”社会化创建活动的基础上,今年拿出15个市级“巾帼文明岗”名额,在全市继续开展该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及对象

常州市巾帼文明岗15个。征集对象为:各行各业以女性为主体的处、科、室;班组、岗台、车间、站所、生产线;女兵连、中队;商户(店)、小组、中心、部门、分支机构等,必须小到不可再分为止。

二、申报条件

1.女性占岗位成员的6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是女性;除特殊岗位外,一般要求为3人以上(含3人)的集体。

2.岗位成员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努力学习,钻研技术,熟练掌握业务技能,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3.岗位内部管理规范,有明确的创建计划,有切实可行的学习、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有规范的行业服务标准和达标要求。

4.岗位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本行业、本系统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

5.创建工作得到单位、行业领导的切实重视和支持,并纳入整体工作安排,统一布置、定期检查、档案健全、活动正常。

6.已通过辖市(区)、公安、检察院、法院、移动公司、银行、国税、地税系统等条线统一申报的市级“巾帼文明岗”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流程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者可登录常州女性网、常州女性微信公众号等,根据通告要求自主申报。申报材料发至邮箱fzb1316@163.com,纸质版(盖章后)一式两份寄至: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妇联发展部收。

2、材料初审。主办方对所有征集材料按照《常州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和市级巾帼文明岗评分标准进行初审,选出初步候选单位,参与正式评选。

3、正式评选。获得候选岗资格的巾帼文明岗负责人,需要参加现场评审。每个岗组通过ppt展示演讲5分钟(选派岗组一名代表),现场集体投票决定最后入选岗组。

四、时间安排

1.2019年2月20日—3月10日,自主申报。

2.2019年3月11日—3月15日,初审确定候选岗组。

3.2019年3月中旬,公布通过初审的候选争创岗名单。

4.2019年3月下旬,举办“巾帼文明岗”争创岗岗长培训班。

5、2019年二季度,候选争创岗开展自查并进行现场评审。

6、2019年三季度,公示公布最终征集结果。

本次征集活动由市妇联发展部负责组织实施。

联系人:俞丽、吴辰涵,电  话:0519—85683825

附件:常州市创建“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常州市妇女联合会

常州市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20日

附件

常州市创建“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集体名称

 

总人数

 

女职工数

 

负责人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2500字以内,可另附页)

本单位意见

 

 

 

      日(盖章)

上级单位

意见

 

 

 

      日(盖章)

市妇联审核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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