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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评选表彰全市“三八”红旗手(集体)
发布日期:2014-07-30

    为集中展示常州女性时代风采,近日,市妇联下发文件,在全市范围内评选表彰一批“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

    此次评选立足基层,充分考虑界别、行业、城乡等方面的代表性,重点推荐来自生产一线、农村的女职工、女农民等。

参与评选的优秀妇女典型应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本职工作中创造一流业绩, 为“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实施作出突出贡献。

    妇联系统干部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从事妇女工作时间3年(含3年)以上,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基层、服务妇女方面发挥独特作用,成绩显著。参评对象一般应获得过辖市区、局级(含辖市区、局级)以上荣誉称号。

 

主办单位:常州市妇女联合会

承办单位: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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