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真抓实干 务实创新 努力开创妇女儿童事业新局面
发布日期:2014-06-30

     

    一、常州市经济发展及妇女儿童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十二五”时期是常州综合实力迅速提升、社会事业繁荣发展的三年。2013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4350亿元,比2010年增长了46.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408.9亿元,比2010年增长了42.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0%、11%。市委、市政府每年确定的重点工程中,60%以上属于民生和环境类。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企业职工养老、职工医疗、失业保险三大保险综合覆盖率保持在98%以上,城乡绿化建设取得新成效,全市城镇绿化覆盖率达37.3%,荣获国家生态市、省人居环境城市称号;住房保障力度不断加大,城乡救助体系更加完善,教育现代化扎实推进,卫生惠民工程不断提升,所有这些都惠及广大妇女儿童。“十二五”以来是我市妇女儿童发展水平提升最快、妇女儿童受益最多的几年。三年来,我市共出台涉及妇女儿童的政策30多项,全社会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氛围日趋浓厚,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的观念深入人心,规划实施主要部门合作日趋紧密,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妇女儿童工作协调机制。

    二、实事推进提升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水平

    在省政府妇儿工委的直接领导和指导下,我们始终坚持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作为履职的重要任务,将妇女儿童8件实事作为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体系,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统筹协调推进妇女儿童工作的良好格局。

    (一)妇女“两癌”查治救助行动

    出台政策文件。我市出台了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支付渠道、目标人群、工作职责,妇女“两癌”检查与妇女病普查、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以及单位例行体检有效整合和衔接。实现了困难家庭妇女“两癌”筛查全面覆盖,建立了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长效机制。启动筛查项目。今年妇女“两癌”项目列入市政府重点工程,制定了全年为20万名适龄妇女免费筛查“两癌”的目标任务。武进区 “两癌”筛查项目升格为国家级试点;金坛市成为省级项目试点地区,在全省首家成立“贫困妇女两癌救助百万基金”。全市7个辖市(区)全面开展妇女“两癌”筛查工作。

    (二)单亲特困母亲帮扶提升行动

    建立关爱政策体系。我市已为2000多位单亲贫困母亲建立了档案,出台了帮扶工作意见,逐步建立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全覆盖、多层次、立体式的社会救助体系、惠及单亲贫困母亲。实施心灵关爱工程。市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单亲贫困家庭心灵关爱活动,通过家教沙龙、亲子团体互动等形式,满足她们情感与归属需求,提升家教水平和人际交往能力;通过技能培训和就业援助,增强她们的自信心和生产自救能力。建立社会协同机制。我市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扩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全市设置招募点1200多个,积极动员市民参加,借助社会多方力量,为单亲贫困家庭开展生活、教育、就业等方面的服务。

    (三)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提升行动

    规范管理运作。市和辖市100%建成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金坛市、溧阳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均已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性质定人定编,确定专职人员负责,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了中心的正常运作。健全阵地体系。全市形成了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少年宫为龙头、基层妇女儿童之家为基础的妇女儿童活动阵地服务体系。100%的镇挂牌建立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100%的村、社区建立了“妇女儿童之家”。 全市对示范“妇女儿童之家”采取以奖代补政策,目前奖励累计达330余万元。丰富活动内涵。妇儿中心注重少年儿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将道德教育融于丰富多彩的活动和培训中,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注重把握广大妇女的实际需求,提供就业与再就业指导、婚姻家庭建设、心理保健等多方位的服务,促进妇女素质全面提高。

    (四)女职工劳动保护示范企业促进行动

    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逐年提高。我市在全省首创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该工作纳入“常州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十大措施”考核指标,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5%以上。女职工劳动保护进程不断推进。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市总工会举办职代会女代表培训班,提升女职工参政议政的能力。职代会女职工代表比例按照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逐年提高,2012年达到34.91%,老三集团、正昌集团等一大批我市知名企业的女代表已达到40%,女职工代表在维护合法权益、表达合理诉求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女大学生创业就业援助行动

    不断提高政策保障水平。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积极扶持大学生创业就业,出台指导扶助文件、完善税费减免政策、落实创业专项补贴资金,为广大妇女尤其是女大学生就业创业营造了良好政策环境。积极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各部门大力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市人社局送培训进校园,市妇联举办女大学生村官培训班,组织部和团市委实施大学生村官能力素质提升工程,把村官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市已免费培训女大学生超过2000名。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通过“巾帼创业贷款”与“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的优化组合,更好地扶持广大妇女特别是女大学生创业。“十二五”期间,我市已发放巾帼创业贷款6.8亿元,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为1.9亿元。加强就业创业实践基地建设。全市认定女大学生就业创业实践基地211家,开展女大学生创业大赛,对孵化项目给予资金扶持。广大女企业家与女大学生结成创业帮扶对子,积极为女大学生创业提供项目、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帮助。

    (六)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行动

    打造多元化的妇女权益保障服务体系,完善市、辖市(区)、镇(街道)、村(居)四级维权网络,成立市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服务中心,在全省率先成立市妇联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妇联与民政局、农工办、法院联合出台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工作实施意见,围绕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农村妇女平等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征地补偿款分配权、集体经济收益权等突出问题,明确了四部门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了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力度。

    (七)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支持行动

    女干部培养选拔以目标带动指标。我市制定了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规划,每年度通报辖市(区)培养选拔情况,并将该项工作情况作为辖市(区)年度党建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考评的依据。市、辖市(区)党政部门中配有女干部的部门比例分别达58 %和56.7%,均超过50%的省标;新发展女党员占新发展党员总数的48.4%,镇(街道)正职中女干部比例为16.08%,远高于省35%和5%的目标要求。不断加强女性参与基层民主管理。抓住村级组织换届契机,大力推进女性进村“两委”。目前,我市1014个村(社区)委员会全部配有女委员,女委员配备率达100%,村妇代会主任100%进“两委”,村(社区)书记、主任中正职女性的比例达15.97%。

    (八)留守流动儿童安全守护行动

    强化组织机制保障。我市成立了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市区两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项目实施工作小组,制定出台了留守流动儿童关爱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信息登记制度。承接联合国儿基会和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保护”项目试点,项目实施六年来,全市登记流动儿童达22万人,逐步建立了16周岁以下流动儿童登记管理制度,努力实现了流动儿童信息“共建共享”的功能,为各部门、各地区开展流动儿童保护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源和基础保障,也为政府决策提供了指导信息和政策依据。加强综合管理服务。面向留守流动儿童,我市开展“护校安园”、“网络文化安全治理”、“假期安全自护关爱”、“女童健康自护关爱”、“蒲公英志愿服务”等五大行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宣传教育机制。全市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普及率达100%,90%流动儿童进入公办学校就读,流动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95%。

    三、创新机制激发妇女儿童发展的生机和活力

    长期以来,我市不仅把妇女儿童工作当成一个工作在推进,更是当做一项事业在发展。我们认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政府主导是关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妇女儿童工作专题汇报,每年召开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重点和难点。市妇儿工委每年召集2-3次妇女儿童工作专题研究会,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各级政府把推进妇女儿童工作作为不可懈怠的重要职责,抓紧抓好。完善机制是基础。我市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推进了多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强有力的政策保障机制、大力度的经费投入机制、规范的监测评估机制等一系列机制的创新。我市每年将《“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重点难点目标进行责任分解,与各成员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市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督查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同时,将目标管理向纵向延伸,辖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妇儿工委(小组)逐级签订实施目标责任书。经费充足是保障。“十二五”以来,我市坚持社会事业与经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原则,不断加大投入力度。2013年全市财政性教育经费69.37亿元,医疗卫生支出23.92亿元,完成交通建设投资99.26亿元,这些社会事业都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此外,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市妇儿工委工作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2013年,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经费达到人均1.2元,各辖市(区)妇儿工委办公室经费均列入财政预算且增长幅度较大,达到规划目标要求。

    “十二五”以来,我市妇女儿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指标得到了较好的实施,但我们深知在“十二五”期末完成全部指标还存在许多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依然存在,女性在就业中还未能真正享受与男性同等的权利;基层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相对薄弱,县处级女干部同比上升幅度不大,妇女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受侵害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单亲家庭、困难家庭儿童的生存发展环境仍需进一步改善。这些问题和矛盾,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一段时间,我们将在省政府妇儿工委的大力指导下,做到目标再明确、机制再完善、重点再突出,在突破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上下工夫,整体推进妇女儿童工作再上新水平,促进“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全面完成。

    一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测评估力度,完善目标考核要求,力争年度妇女儿童发展重点目标排序继续保持全省第一方阵位置,“十二五”期末,主要指标全面高质量达标。建设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示范市,妇女儿童工作在全省领先,重点工作、品牌工作在全国有影响、有地位。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妇儿工委组织建设,重点加强乡镇(街道)、村(居)两级基层妇儿工委办公室自身建设,确保镇、村都建立经费投入机制。推进县市(区)、镇(街道)示范创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对示范地区实施“两纲”、“两规”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地区的先进经验,发挥示范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是进一步突出重点项目。以实事项目为抓手,扎实推进事关妇女儿童民生和发展的重点工作,帮助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切实做好流动妇女儿童服务管理工作,让他们享受均等化的公共服务;抓住我市建设创新创业城的机遇,大力推进妇女就业创业,使广大女性在更广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参与经济建设;推进农村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争取村“两委”中女性正职比例有较大跃升;着力提升妇女健康水平,确保全面完成妇女“两癌”筛查任务;继续关注单亲母亲及其子女以及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的权益保护问题。

 

主办单位:常州市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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