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常州市四措并举大力推进女性社会组织建设
发布日期:2014-04-02
 

    近日,常州市妇联与市民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女性社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全市女性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积极打造门类齐全、形态多样、层次丰富、结构优化的女性社会组织网络,力争3年内实现在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和备案的女性社会组织数量倍增,充分发挥女性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1、建立信息库。摸清全市注册登记和备案的各级各类女性社会组织底数,建立市、辖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基本信息数据库。加强动态管理,了解和掌握女性社会组织的人员构成、会员分布、工作活动开展等情况。

       2、创建服务基地。在已建立常州市女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全力打造常州市女性社会组织服务基地。各辖市

(区)均要整合资源建成女性社会组织指导服务中心或孵化基地,提供公共服务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组织培训、交流联络、项目扶持等服务。对于暂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女性社会组织,依托服务基地,为其提供初期孵化、政策咨询、能力建设、人员培训等集约化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公益类、专业服务型女性社会组织入驻服务基地,并予以政策倾斜和重点扶持;以项目化的方式,重点培育建立组织健全、机构完善、功能明确、活动规范的女性社会组织。

    3、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合作交流机制,通过组织交流研讨、开展项目合作等多种形式,促进女性社会组织与政府部门及妇联组织、女性社会组织与社会各界、以及女性社会组织之间的联系互动。多方吸引女性社会组织参加妇联组织的主题活动和重点工作,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和公益服务,发挥她们的积极作用。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女性社会组织以研讨会、座谈会、联谊会等形式,研究、探讨、交流女性社会组织的工作、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促进女性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三是建立项目创投机制,争取财政支持出台加强女性社会组织建设的支持意见,加大“以奖代补、以奖促建”力度,对女性社会组织实施的、成效明显的公益服务项目进行奖励扶持。

    4、提供良好服务。民政、妇联等通力合作、协调配合,实现女性社会组织登记备案信息共享,在登记备案、项目立项、政策扶持、活动开展等方面主动为女性社会组织做好协调,提供帮助。围绕组织管理、战略规划、政策运用、队伍建设、筹资发展、品牌推广等内容,每年举办一次女性社会组织负责人或骨干培训,或开展一次交流观摩、活动展示、技能大赛等为形式的实践性学习,不断提升女性社会组织的自我建设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鼓励、帮助女性社会组织申报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项目,承接民政、妇联及其他部门服务妇女儿童的公益服务项目;支持、引导女性社会组织运用自身优势,开展基本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和社会公益服务,打造服务品牌,提高女性社会组织的活动力、发展力和影响力。对于符合条件的女性社会组织,及时吸纳为妇联团体会员。

 

主办单位:常州市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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