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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法治春天里的“四色花”
发布日期:2017-03-16  来源:溧阳市妇联

“女法官们既要做好社会赋予她们的角色,又要完成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她们为了理想和信念默默付出,用实际行动在法治溧阳的天空中画出了一道绚丽的彩虹。”谈到法院的女法官,市法院副院长温建美由衷称赞

 

据了解,目前溧阳市法院共有60名员额法官,其中13名为女性。在法院光荣榜上年人均办案超200件的39人中女性占了30.8%。

 

审判中的“铿锵玫瑰”

2016年的一天,当蒋某夫妇向市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龚雪送来锦旗表示感激时,她平和地说道:“真没必要这样,我只是依法办案。”三年来,龚雪年均办案数均超200件,这样的登门致谢她不知道婉拒了多少次。

2016年蒋某的儿子在一场交通事故中不幸身亡,交警部门认定肇事司机无证驾驶并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但保险公司以无证驾驶、逃逸事由拒赔。庭审中肇事司机提出保险公司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自己未在投保单和告知单上签字。

龚雪审理后认为,商业险是否免赔应按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法律规定对免责事由保险公司应告知投保人,保险公司无证据证明其曾向投保人发送过保险条款或告知过免责事由,最终依法判决不能免除保险公司赔付义务,蒋某夫妇拿到了赔偿。

调解中的“太阳花”

“和所有以梦为马的诗人一样,我选择永恒的事业。我的事业,就是法官的一生。”周兰是市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副庭长。她柔情似水又不失英武本色,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对弱势人群、青少年的成长有着温馨关爱的情怀。

在一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引起的诉讼案件中,被告人杨某与原告黄某均系未成年人,因口角不和,杨某伙同多人殴打黄某,致其受伤入院,医药费高达四万余元。巨额的赔偿让家境贫寒的黄某不堪重负,被告杨某的家境也很困难,双方就赔偿事宜一直未能达成一致。

周兰仔细研判后,积极组织双方调解,并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周兰运用法理情,认真分析利弊,终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于次日交付赔偿款。

普法中的“蒲公英”

蒋园圆是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无论是关爱留守儿童的主题活动,还是宪法日普法宣传,禁毒宣讲等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都能看到她忙碌的身影。

在普法中,她总是以女性特有的感性和细腻,向听众阐述各类民事纠纷和刑事犯罪。在前不久法院与溧阳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的“法治大讲堂”活动中,她结合具体案例阐述了如何合理合法使用银行卡。听众们在听完她生动的讲解后很快明白了信用卡使用中的注意事项。“只有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才能更好的传播法治好声音”。蒋园圆说道。

 

生活中的“君子兰”

“任何事情可以差不多就行,唯独办案不行,必须全身心投入,认真对待正在审理的每一个案件,清清白白做人,公公正正办案。”王驰是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副庭长。这位还未满30岁的年轻人,把捍卫正义作为梦想,一步一个脚印,在法官事业征途中磨砺成长。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由于双方矛盾激烈,当事人往往态度偏激并将矛头指向法院工作人员。面对这种情况,王驰总是平心静气地释法说理,让当事人认识到自己错误。近年来,王驰的办案数在全院一直位居前列,却从未有过负面评价。

像“四色花”一样奔走在法制一线的女法官还有很多,她们用敏锐细致的洞察力和公正无私的审案态度,抚平了一个个尖锐的矛盾,化解了一场场激烈的纠纷,用无私和真诚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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