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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法院妇委会:引心理辅导 解少年心结
发布日期:2010-10-12
为帮助那些因无知而“一时失足”的未成年孩子重回正道,近日,金坛法院妇委会在少年审判中积极引入心理辅导机制,请来专业心理医师为迷失方向的“失足少年”指引人生新的航向。

 小新(化名),犯罪时刚满16岁。小新自幼父母双亡,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因缺乏父母关爱和良好的家庭环境而误入歧途,用胁迫的方式强奸一名未成年少女,犯下难以挽回的罪行。看着满脸稚气的小新,你怎么也不会将他和强奸犯联系在一起。自从犯罪以后,小新心理负担一直很重,特别是犯了这种“难以启齿”的罪行,更觉得难以抬头重新做人,觉得整个人生都“毁了”,庭审中,他一直默默无语,泪流满面。爷爷在整个庭审中,也非常强调小新犯罪的外因,没有看到自身教育的缺失。

 针对小新自卑的心理,陈医师首先指出小新的错误行为,并帮助他从青春期少年生理和心理,以及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等方面剖析其犯罪的原因,鼓励其要勇敢担负起因自己所犯错误应承担的责任。经过心理调适,小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懂得了感恩,并表示要认真接受教育改造,鼓起勇气,重新做人。同时,陈医师对小新的爷爷也进行了心理辅导,帮助爷爷尽快走出孩子误入歧途的阴影,调整心态调整教育方法,共同配合,协力引导孩子走向正确的人生道路。(金坛妇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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